针对烟气在线监测设备选型、比对、验收及运行中的各种问题,本号对近两年来各地环境管理部门对烟气在线监测相关问题的解答进行梳理,便于广大在线监测者参考和学习。
适用性监测
问题:
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CEMS)设备需要哪些认证才可以用?环保产品认证(CCEP),型式批准(CPA),仪器适用性检测报告这些都是必须要的吗?有什么是强制性认证要求的?
答复:
这个产品(设备)如果是要用在环保上面的话,就是环保排放监测,当环保排放检测或在验收的时候,就要求一定要提交这个环保认证跟适用性监测报告 。如果产品要做环保认证的时候就一定要提供这个型批证书(CPA),所以如果这个设备是用在环保监测上面的。建议要做认证。表面上来讲,国家没有严格规定说一定要做认证,但是目前所有项目公开招标包括环保比对验收都需要提供这些文件,如果没这些文件,备案无法完成,就是说明这个产品根本没有经过环保的认证,这个数据的有效性就值得怀疑,这个是不行的。目前,国家级环保产品认证即CCEP由中国环保产业协会北京认证中心受理。省级环保产品认证即FCEP由福建省环保产业协会受理。
来源: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2020-09-30
量程设置
问题:
省内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燃煤电厂,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的仪器量程应设置多少?
答复:
仪器量程的选择应不影响自动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首先,量程作为影响自动监控设备测量的重要参数,需要变更的,须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并变更备案信息,不得擅自改动。其次,量程选择应考虑执行排放标准、实际工况等情况,不应出现量程上限过低导致正常测量数据“触顶”的情况。第三,变更分析仪器量程后需同步变更数采仪、工控机等量程设置,保证传输数据的一致性。
来源: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21-01-11 18:24
标气配置
问题:
校正用对应的标气瓶浓度应该如何选择?
答复:
对于校正用标气的选择,请按照《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 75-2017)“附录A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主要技术指标调试检测方法”有关要求执行。
来源: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21-01-11 18:24
校准周期
问题:
请问零点有自动校准功能,量程无自动校准功能,气态污染物CEMS的定期校准周期应该是7天还是14天?
答复:
依据《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75-2017)11.2定期校准规定(c)项与(d)项执行“无自动校准功能的直接测量法气态污染物CEMS每15d至少校准一次仪器的零点和量程,无自动标准功能的抽取式气态污染物CEMS每7d至少校准一次仪器零点和量程,同时测试并记录零点漂移和量程漂移”
来源:山西省生态环境厅2021-12-21 16:49
比对监测 数据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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